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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1月自考《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十到十一章章节重点

发布时间:2018-08-04来源:通用教育浏览次数:1450

 16年1月自考《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十到十一章章节重点


  第十章 关于歧义句问题
  一、基本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什么是歧义句、歧义句的类型有哪些,认识语义结构的表层形式特点和深层形成因素,并运用相关方法分化歧义句。
  二、考核目标和考核要求
  (一)识记:
  1.歧义句;
  2.多语义词语
  (二)领会:
  1.歧义句的类型;
  2.形成语义结构歧义的因素;
  3.语义结构歧义的表层形式特征。
  (三)简单应用:
  分化歧义句。
  (四)综合应用:
  运用层次分析、变换分析、语义结构分析的分析方法分析有歧义的语言结构。
  第十一章   如何学习写作语法论文
  一、基本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写作语法论文的基本知识,并进行具体写作。
  二、考核目标和考核要求
  综合应用:
  写作语法学术论文。
  三、关于大纲的说明与考核实施要求
  本大纲是编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用“现代汉语语法学”课程教材的依据,也是本课程考试命题的依据,同时也是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的依据。凡指定的考试用书或参考书,其内容如与本大纲有出入,均应以本大纲为依据,作适当的增减。
  (一)关于使用教材
  指定使用教材:《现代汉语语法学》(增订本),傅雨贤著,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4月第1次修订,2003年7月第8次印刷。
  (二) 关于自学应考者使用本大纲的说明
  1.自学应考者应依据本大纲所规定的自学内容和考核目标,认真学习所指定的教材和参考书。在学习过程中,一定要对照大纲所规定的自学内容和考核目标,全面理解、掌握教材各章节的知识内容,力求融会贯通,不仅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
  2.自学应考者应依据本大纲的要求进行思考和练习,以加深对教材内容的理解,并初步具有运用学到的知识分析实际语言现象的能力。
  (三) 关于社会助学者使用本大纲的说明
  1.社会助学者应依据本大纲所规定的课程性质和教学目的,参照本大纲所附的适合本课程水平的各类题型,把本课程的知识系统与要求自学应考者掌握的分析方法和具备的分析能力有机地结合起来,并以此体现本课程社会助学的导向性。
  2.社会助学者应依据本大纲所规定的自学内容和考核目标,认真钻研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现代汉语语法学》。在助学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2.1教材的各章节虽然相对独立,但彼此有一定的内在联系。助学过程中,不宜搞重点辅导哪章哪节的做法。
  2.2教材每一章的内容都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并本着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原则来安排。助学过程中,一定要由前往后,逐步推进,力求让自学应考者全面学习和掌握教材讲授的知识。
  2.3在助学过程中,力求讲清基本概念,以使自学应考者切实理解教材所讲授的内容。
  3.社会助学者在助学过程中应依据本大纲所规定的自学内容和考核目标,把助学重点放在考生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上。为此,在助学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3.1不要仅仅讲授教材的内容,还要在助学过程中多举些实例,要给自学应考者多安排一定数量的练习题。
  3.2不要仅仅要求自学自考者死记硬背概念术语,要着力指导考生学会应用教材所讲授的各种方法,能够分析处理各种实际的语言材料。
  (四)对考核内容和考核目标的说明
  1.本课程要求考生学习和掌握的知识点内容都作为考核的内容。课程中各章的内容均由若干知识点组成,在自学考试中成为考核知识点。因此,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中所规定的考试内容是以分解为考核知识点的方式给出的。由于各知识点在课程中的地位、作用以及知识自身的特点不同,自学考试将对各知识点分别按四个认知(或叫能力)层次确定其考核要求。
  2.四个能力层次从低到高依次是:识记;领会;简单应用;综合应用。
  识记:能正确认识和表述科学事实、原理、术语和规律,知道该课程的基础知识,并能进行正确的选择和判断。
  领会:能将所学知识加以解释、归纳,能领悟某一概念或原理与其他概念或原理之间的联系,理解其引申意义,并能做出正确的表述和解释。
  简单运用:能用所学的概念、原理、方法正确分析和解决较简单问题,具有分析和解决一般问题的能力。
  综合应用:能灵活运用所学过的知识,分析和解决比较复杂的问题,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关于考试命题的若干规定
  1.本大纲各章所规定的基本要求、知识点及知识点下的知识细目,都属于考核的内容。考试命题既要覆盖到章,又要避免面面俱到。要注意突出课程的重点、章节重点,加大重点内容的覆盖度。
  2.命题不应有超出大纲中考核知识点范围的题,考核目标不得高于大纲中所规定的相应的最高能力层次要求。命题应着重考核自学者对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是否了解或掌握,对基本方法是否会用或熟练。不应出与基本要求不符的偏题或怪题。
  3.本课程在试卷中对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分数比例大致为:识记占20%,领会占30%,简单应用占30%,综合应用占20%。
  4.要合理安排试题的难易程度,试题的难度可分为:易、较易、较难和难四个等级。
  每份试卷中不同难度试题的分数比例一般为:2:3:3:2。
  必须注意试题的难易程度与能力层次有一定的联系,但二者不是等同的概念。在各个能力层次中对于不同的考生都存在着不同的难度。在大纲中要特别强调这个问题,应告诫考生切勿混淆。
  5.本课程的考试命题以本大纲为依据。如果所指定的考试用书或参考书,其内容与本大纲所规定的自学内容和考核目标不一致,均以本大纲为准。
  6.本课程每次考试命题均以本大纲所规定的自学内容和考核目标为依据来确定命题的内容范围、能力层次和考试重点。
  6.1本课程每次考试命题均应包括基础知识和实际应用两个方面。基础知识包括教材所讲授的所有知识,实际应用主要指运用教材所讲授的方法对给出的语言材料进行分类、分析和说明等。
  6.2试题所采用的语言材料,应兼顾指定教材和参考书以内和以外两个方面,但所采用的指定教材和参考中的语言材料不宜超过40%。
  7.试卷的覆盖面、应用能力层次和难易程度可掌握如下:
  (1)教材内容在试卷中件部分比例大致如下:现代汉语语法理论等方面的知识约50%;现代汉语语法研究方法等方面的知识约占50%。
  (2)试卷中基础知识试题和应用能力试题的比例以7:3为宜。
  8.课程考试命题的主要题型一般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分析题、论述题等题型。
  9.本课程考试的试题总量,原则上不超过40个小题。采用闭卷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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