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毕业必须具备的条件:
1、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2、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3、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4、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5、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6、如申请的专业有特殊要求,必须达到该专业条件要求
7、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二、办理毕业登记和毕业初审的日期及地点:
网上申请 12月15?18日
毕业初审 12月19日上午9:30 地点:建设六马路16号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具体楼层到时看大门的通知,应该是在10楼)
三、网上申请和毕业初审的步骤:
(一)网上申请:由考生个人自行上网申请毕业登记。个人自行上网申请的考生凭准考证号和密码登陆系统(点击这里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忘记密码的考生可自行在网上输入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设置新密码一次,第二次忘记密码的考生请拨打电话83862072修改(上班时间内)。
1、确认信息
考生在办理毕业登记前须登录系统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申请毕业登记。
考生办理毕业登记前必须在系统中确认籍贯、民族、最后学历、职业、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数据,如数据有误,请用“基本信息维护”功能自行修改。
2、提交毕业申请
考生个人应在12月19日前登录系统,通过毕业管理模块中的毕业申请功能提交毕业申请。特别注意:网上提交申请时,必须选定“广州市区”(代号为“0101”)作为办理毕业初审的地点。
申请毕业前,考生可在网上进行毕业预测。管理系统自动进行新旧课程顶替,并判断是否满足毕业条件。如满足毕业条件,可以成功提交毕业申请。如不满足毕业条件,系统提示不满足的原因。考生如果认为通过自行选择课程顶替可以满足毕业条件,可以进入“手工判断毕业”页面。
考生进入“手工判断毕业”页面可自行选择课程顶替关系,只有当必考课全部通过才可以选择选考课顶替关系,只有选考课全部通过才可以选择加考课顶替关系。当必考课、选考课、加考课都通过,考生才可以成功提交毕业申请。手工选择课程顶替关系的方法见系统页面上的“帮助”。
已办毕业、转出外省、被合并到另一准考证号的成绩不能直接用于办理毕业,必须申请转考或免考才能使用。
3、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以免出错,我校学生统一于19号上午在广州市招考办打印。
(二)毕业初审程序【验核-初审-交费-收表】
1、验核 学员到广州市招考办办理毕业初审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考生《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两证应复印在同一张A4 纸上)
(2)《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19号上午打印后再填写,填写时请先留意市考办挂出的模板)
(3)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① 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 若毕业证书非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还须提交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的正本及复印件(考生应提前一个月以上持毕业证书原件前往办理,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二楼,联系电话:020?37626990、37627335)
2、初审 招考办通过程序进行毕业初审,初审后,考生领取:
(1) 一式两份《毕业生登记表》
(2) 毕业初审“凭证”
(3)《考生档案袋》一个(只此一份,填写时请先留意市考办挂出的模板)
3、交费 凭市考办打印的初审“凭证”交费,每证30元。交费方式:用银联卡在市考办刷卡缴费。
4、收表 我校老师在验核考生所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其毕业专业要求后,凭考生的初审“凭证”和交费收据验收以下申请毕业的材料:
(1)经校对正确、考生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和加盖印章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不能交复印件)
(2)已验核并加盖招考办印章的《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收齐招考办已验核并加盖印章的 ① 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复印件; ② 《学历鉴定证明》的复印件(取得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考生无须提交《学历鉴定证明》)
(4)《考生档案袋》一个(考生须准确填写袋面上各栏目,《考生档案袋》由助学机构保存至发毕业证书)
【请注意:办完手续请将所有资料交给胡老师,毕业证书发放之后会通知大家】
总结一下就是以下流程:【15-18号网上申请】→【19号上午带上资料在市考办集体办理手续】→【办完手续将资料交给胡老师】→【三个月后等通知领取毕业证】
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 85583220 胡老师